----------------------------------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招+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造价咨询机构
招+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造价咨询机构
选择招标
招标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造价咨询机构选择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工程结算等工程造价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年。
2.3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
应的能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正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师正、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正
(以上正件为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 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上一篇: 招+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资产抵质押物评估机构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