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腾冲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腾冲承鑫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腾冲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采购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准。现将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如下。 采购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82号), 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7〕45号)精神, 切实做好腾冲市范围内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摸清腾冲市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 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采购预算金额:500000.00元 服务期要求: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污染源普查工作时间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如下:2018年 8 月:指导腾冲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组完成清查建库工作;2018年11月:指导腾冲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组完成入户调查工作;2019年 2 月:完成数据汇总工作;2019年 6 月:完成技术报告编制工作。 谈判单位资格要求: 1、谈判单位资质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乙级及以上(含乙级)或云南省环境保护行业污染治理资质乙级及以上(含乙级、临时乙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重合同守信誉;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或注册环评工程工程师。 2、资格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本项目企业谈判中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的项目负责人,谈判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职称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 3、谈判单位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谈判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它事宜: 无论谈判结果如何,所有谈判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谈判活动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