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招】宁明县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安置一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宁明县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安置一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
招标人:宁明惠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金额:44228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明县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安置一区项目工程已由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18】33号关于宁明县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安置一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
建设,招标人为宁明惠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资金和企业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R设计、R采购、R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宁明县城中镇浦江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建设10栋楼,项目总用地面积51878.06㎡(约77.82亩),总建筑面积190569.53㎡,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44107.96㎡,商业建筑面积4689.13㎡,公共配套用房6068.19㎡(含
居委会建筑面积700.35㎡,服务公厕建筑面积135.59㎡,首层车库面积3246.92㎡,架空层1985.33㎡),地下室建筑面积35704.25㎡(含人防建筑面积10951.30㎡,非人防建筑面积24752.95㎡
),共安置户数1088户,安置人数3482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各单体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室外相关配套工程等。
投资估算价:44228.55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6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600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正,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年9月至2020年9月。
2.2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
(2)施工范围: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总平(含绿化、道路、总平水电等)、建筑、装饰、结构、消防、人防、给排水、电气及本项目投入使用所需要的其他设施的施工。最终施工
内容的确定以经招标人审核通过的的施工图和工程造价文件清单为准。
(3)采购内容为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含运输、运输、装卸、保管以及设备的试验、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和备品配件等)。
(4)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
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3本项目□要求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要求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 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正,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
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牵头单位提供)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正书和高级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无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
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类似项目的业绩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指:总建筑面积≥100000㎡的建筑设计项目和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0
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设计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施工项目时间以竣工验收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
、“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正,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 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
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
的和各自的法 律责 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
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R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
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报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递交联合体双方的资质正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联合体协议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R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8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
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00元,售 后不退。
5.3技术资料押金/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8日0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上一篇: 【招】云南滇中新港资产运营有限公司A11A12栋连廊改造项目招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