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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8月02日禄丰县人民医院于下午发布禄丰县人民医院医用电梯(二次)招标采购项目8月2日
禄丰县人民医院医用电梯(二次)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FCGZX(2018) 09号 投标邀请 根据禄丰县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及审批表,经县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复,我中心决定对禄丰县人民医院医用电梯(二次)招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厂、商参与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1.项目名称:禄丰县人民医院医用电梯(二次)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网==》
2.采购项目内容:医用电梯1部。 3.项目编号:LFCGZX(2018) 09号 4.项目预算:380000.00元 5.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5.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须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表(需要第三方专业审计单位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7)投标人须出具企业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函原件; 5.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乘客电梯制造许可A级资质、载货电梯制造许可B级资质、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B级资质及以上电梯制造商,或经符合上述条件的电梯制造商唯一授权的具有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B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代理商。 (2)如为电梯经销商,应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资质电梯制造商的专项授权经销商或长期授权经销商,并需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经销商须与电梯制造商签订相互责任划分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协议书; (3)电梯制造商及经销商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B级以上(含B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原件、所在投标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4)制造商或经销商在云南省境内设有售后服务点,需提供售后服务点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证明材料;(应包含已备案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固定电话、性质、许可证号及有效期、资质范围及级别、限制范围等)。 5.3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招标文件获取 6.1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7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USBKEY)。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23日上午9时00前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2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23日上午9时00 前(北京时间),递交到开标地点,投标人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后,还须到投标会议现场(同时携带CA)递交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一正两副);投标人须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山南路54号)。 7.3 该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7.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7.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集采机构将拒绝接收。 8.投标保证金: 8.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7500.00元(人民币)。 8.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以下账户由投标人自行汇入: 收款单位: 禄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保证金专户 账 号: 2516044429200062281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禄丰县支行 8.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1日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政务服务管理局四楼财务室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 8.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禄丰县人民医院 地址: 禄丰县金源街中段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话: 13187654923 集采机构名称: 禄丰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 禄丰县金山南路54号 联 系 人: 华老师 电话: 0878-4125957
来源:云南禄丰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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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电子 资格 禄丰县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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