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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8月02日贵港市覃塘区教育局于上午发布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贵港市覃塘区100所中小学校公租房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监理服务(GG
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贵港市覃塘区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贵港市覃塘区100所中小学校公租房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2018年贵港市覃塘区100所中小学校公租房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GGZC2018-G3-40058-CJ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雪敏 项目联系电话:0775-43678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港市覃塘区教育局 地址:贵港市覃塘区华西路1号 联系方式:黄如洲,0775-47213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雪敏,0775-4367898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地产小区8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贵港市覃塘区100所中小学校公租房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监理服务(GGZC2018-G3-40058-CJZB)公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贵港市覃塘区100所中小学校公租房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贵港市覃塘区展发和改革局以覃发改投资 [2018]10 号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贵港市覃塘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 贵港市覃塘区。 2.2工程规模:排水工程6632米,场地硬化75670㎡,围墙3339米,挡土墙/护坡/坎844m,绿化10075㎡,照明路灯798盏,垃圾处理(垃圾桶517个垃圾池3个),学校大门改造10个,新建公厕20座。 2.3总投资:约4195万元,建安费约3497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2.4招标范围: 序号 | 分项服务内容 | 投资额(万元) | 内容 | 1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4195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 2 | 勘察服务 | 3356 | 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勘察文件满足对应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要求。 | 3 | 设计服务 | 方案设计 | 4195 |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续的施工期设计服务,提交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必须满足审批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 初步设计 | 4195 | 施工图设计 | 3356 | 4 | 施工监理服务 | 3356 |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中所有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及采购管理,并组织竣工验收。 | 2.5全过程咨询服务期:本服务周期起始时间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为准,至办理竣工结算及备案、保修期满止;各分项具体服务时间及进度要求为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①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可研送审稿;②可研送审稿经专家评审后5个日历天内取得可研批复。 (2)勘察服务:①设计方案经相关部门批准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报告;②工程勘察报告经审查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3)设计服务:①设计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②设计方案经相关部门批准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初设和概算送审稿;③初设审查批准后7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④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后7日历天内通过施工图审图备案。 (4)施工监理服务:项目工程开工建设至办理竣工结算及备案、保修期满止。 2.6全过程咨询服务费招标上限控制价:招标控制总价为人民币壹佰柒拾壹万柒仟贰佰元整(¥1717200.00)。投标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总价;各单项报价不得超过对应单项招标控制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壹佰柒拾壹万柒仟贰佰元整(¥88300.00); (2)工程勘察服务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壹佰柒拾壹万柒仟贰佰元整(¥499500.00); (3)工程设计服务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壹佰柒拾壹万柒仟贰佰元整(¥664800.00); (4)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壹佰柒拾壹万柒仟贰佰元整(¥464600.00)。 备注:实际监理费按财政评审后的建安费作为计价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专业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及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③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及工程监理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且不能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设计企业、施工企业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咨询总负责人:具有市政道路专业或道路桥梁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 3.2.2项目现场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本项目不接受在广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或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监理负责人。 3.2.3项目设计咨询负责人:具有市政道路专业或道路桥梁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工程师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 注:上述负责人的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人。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原件购买,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投标人单位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到现场报名。标书文件费:250元/套。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2 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4.3报名联系人:黄艳萍、宋欣蔚,联系电话:0775-455216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厅(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7. 投标保证金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现场现钞交纳。(如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时,投标人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开标现场投标人将银行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提交给招标人,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联合体则需所有成员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开标现场需查验银行转帐原件(备注:电子转账的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件并加盖转账单位公章),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则需所有成员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帐 号:2116710029200002777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2、一般帐户: (1)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城北支行 (2)帐号:20455301040007744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江北支行 (3)帐号:6070050000000000145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4)帐号:80009750258989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5)帐号:611968303726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6)帐号:94500701001300889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7)帐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备注: 中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收集退保材料并提交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收到退保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保手续(无息退还)。 非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招标代理机构以项目名称统一收集退保材料并提交到交易中心办理退保手续,交易中心收到退保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保手续(无息退还)。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根据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的正常工程咨询报酬约定如下:本项目无预付款,按各分项咨询服务成果交付或完成情况、完成质量给予支付各分项咨询服务费,具体如下: 序号 | 付费项目 | 付 费 额 |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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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可研编制费 | 支付至可研分项合同价的100% | 可研报告取得可研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 | 2 | 勘察服务费 | 支付至勘察分项合同价的100% | 勘察报告通过勘察审图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 | 3 | 设计服务费 | 支付至设计分项合同价的85% | 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图备案并在工程预算经财政部门评审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 | 支付至设计分项合同价的100% | 工程竣工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 | 4 | 监理服务费 | 支付至监理分项合同价的70% | 工程主体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 | 支付至监理分项合同价的100% | 工程竣工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贵港市政府采购网(www.ggzfcg.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ggjy.gxgg.gov.cn/gxggzbw/)上发布。 10.交易服务单位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贵港市覃塘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0775-4861176 12.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贵港市覃塘区教育局 地 址:贵港市覃塘区华西路1号 邮 编:537121 联 系 人:黄如洲 电 话:0775-4721386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地产小区81号 邮 编: 537100 联 系 人: 黄雪敏 电 话:0775-4367898 2018年8月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专业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及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③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及工程监理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且不能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设计企业、施工企业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咨询总负责人:具有市政道路专业或道路桥梁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3.2.2项目现场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本项目不接受在广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或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监理负责人。3.2.3项目设计咨询负责人:具有市政道路专业或道路桥梁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工程师职称。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注:上述负责人的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1.7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02日 08:00 至 2018年08月0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原件购买,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投标人单位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到现场报名。标书文件费:250元/套。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厅(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来源:广西贵港市覃塘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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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工程 设计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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