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封山(第二次)育林围栏采购项目质疑答复8月6日
质疑答复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1508项目各供应商: 一、采购单位现对参与DZC20181508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封山育林围栏采购项目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进行了答复,现答复如下: 供应商问题: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围栏安装或网围栏制作或金属护栏或金属护栏制造或金属制品或金属线绳制造或金属丝绳)。 我公司为建筑安装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金属材料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采购单位答复:该供应商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经与市、县工商局沟通了解到金属材料为原始金属材料,而我单位采购的是金属成品或半成品,不符合我单位采购要求。该项不作变更。 二、谈判时间不变。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8月6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