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孙溜、贾宋庄、湖西路东片区)室外配套及部分建筑工程施工监理 招 标 公 告 |
项目编号:中慧招字[2018]0730-6号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单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孙溜、贾宋庄、湖西路东片区)室外配套及部分建筑工程经单发改审批[2017]108号文件和发改审批[2018]49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单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网==》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孙溜片区位于孙溜老大街以北、创新路以东、南樊路以南、东环路以西,贾宋庄片区位于舜师路以北、规划12号路以东、健康路以南、白云路以东,湖西路东片区位于单县规划路以北、北城自然村以南、生产路以西、湖西路以东。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网==》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下列证件有效原件和加盖公章(红色)的复印件二套(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于2018年08月06日至2018年08月10日,每日9:00至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单县舜师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单县人民法院南报名,证件不齐全或过期不予受理。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往本项目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
4.3、拟派项目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拟派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 4.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18年度(1-6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不足半年的,须提供自新注册或转注册之日起至2018年6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 4.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6、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公共服务与行政监督平台平台》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单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单县健康路163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530-467151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中华路77号(金鼎凤凰城A座712室) 邮 编:274000 联 系 人: 杨先生 张先生 电 话: 15318489361 158656718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