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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基层法庭大门(第二次)、门房、围墙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8月8日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受 揭东区人民法院 的委托,拟对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基层法庭大门、门房、围墙改造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07-146131-0020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基层法庭大门、门房、围墙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46,358.96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完工期 | 基层法庭大门、门房、围墙改造 | 1 | 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工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上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成交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包括国、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2017年度或2018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和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提供至谈判日期之前半年内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失信记录”查询结果界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应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注: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一到三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以上资料除原件外,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校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只有通过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才可以购买谈判文件。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15日(上班时间:9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三路中段永信楼四楼(即星河城对面) 4、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产生办法: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名成功供应商不超过五家,全部作为谈判供应商参与谈判活动;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名成功供应商超过五家时,以摇珠方式随机选取五家作为谈判供应商参与谈判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摇珠结果以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被选取谈判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摇珠时间:2018年8月15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5、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8月16日9时30分至12时00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08 月09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15 日 期间(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三路中段永信楼四楼(即星河城对面))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08 月20 日15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三路中段永信楼四楼(即星河城对面)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08 月20 日15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东三路中段永信楼四楼(即星河城对面)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8 月 08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10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觉聪 | 联系电话:0663-8798328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容峰 | 联系电话:0663-3263190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E区 |
| 联系人:陈顺芝 | 联系电话:0755-83883378 |
| 传真:0755-82904418 | 邮编:518026 |
| (三)采购人:揭东区人民法院 |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曲溪镇金凤路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8日
来源:广东揭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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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询价 资格 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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