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招】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黑龙江职业学院)综合
【招】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黑龙江职业学院)综合
实训楼项目外墙仿石漆采购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黑龙江职业学院)综合实训楼项目外墙仿石漆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73万元;招标人为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黑龙江职业学院)综合实训楼项目外墙仿石漆采购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号(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校园内)
2.3建设规模: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黑龙江职业学院)综合实训楼项目外墙仿石漆采购
2.4合同估算价:173万元
2.5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外墙仿石漆采购、运输、供货、粉刷、质保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黑龙江职业学院)综合实训楼项目外墙仿石漆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黑龙江职业学院)综合实训楼项目外墙仿石漆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5年08月01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下同)应具备至少3项类似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佐正材料(须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和有效的供货合同,拟提供业绩的确认日期以合同签定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投标货物应为国内名优产品、制造企业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企业营运状况、业绩和信誉良好;
3.3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产品意向性经销协议;且须对拟投标货物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正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8月08日09时00分到2018年08月1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08日至2018年0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承诺(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正明(原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正(原件及复印件);
(6)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打印网址详见营业执照左下角)(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须提供货物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货物制造商公章;
(7)授权委托书或产品意向性经销协议(代理商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8)组织机构代码正(原件及复印件);
(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正(原件及复印件);
(10)业绩佐正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1)“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查询结果(网站截图);
注:已取得“三正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及税务登记正。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8日09时0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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