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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8月09日贵港市浙商港口仓储物流投资有限公司于上午发布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市产业园区码头物流项目可研编制服务[项目编号:DHRGF2018049]招标公告8月9日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贵港市浙商港口仓储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港市产业园区码头物流项目可研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请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贵港市产业园区码头物流项目可研编制服务 项目编号:DHRGF201804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存保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993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港市浙商港口仓储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 联系方式:蒙工 0775-45690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存保 0775-4599368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荷城路锦泰尊品1栋 11楼11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备案,并具有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甲级)资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同类型(指同为工程造价公司)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同类型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类型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投标;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08日 08:00 至 2018年08月14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8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8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来源:广西贵港市浙商港口仓储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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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产业 资格 贵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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