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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麟游县凤凰路市政工程项目[2018]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竞争性谈判公告8月9日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麟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购程序,拟就麟游县凤凰路市政工程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项目实施竞争性谈判,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项目名称:官麟游县凤凰路市政工程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项目 一、采购项目编号:HR2018-CG106 三、采购项目预算:18.00万元 四、采购人名称:麟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麟游县城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917- 7960492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东风路中粮国际1号楼3单元2203室 联系人:翟女士 联系方式:0917-3502893 六、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 1、采购数量及用途:官麟游县凤凰路市政工程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 2、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无不良记录、有类似业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8 月 9 日8时至2018年8月 13 日17时止。 (节假日休息) 2、获取地点:宝鸡市东风路中粮国际1号楼3单元2203室。 3、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谈判截止时间:2018年8月 20 日14时30分前 2、谈判开启时间:2018年8月20 日14时30分 3、地点:宝鸡市火炬路怡和酒店3楼会议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翟女士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7-3502893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7日
来源:陕西麟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凤凰 资格 谈判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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