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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湛江市财政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2018]展财政专项检查竞争性谈判8月10日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湛江市财政局 的委托,拟对 湛江市财政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政专项检查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800-201808-zj1-0063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财政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政专项检查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项目名称: 2018年市直单位财政专项检查项目 二、项目情况介绍 1.检查目的:通过对市直单位2017年财务管理、公共资源资产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擅设“小钱柜”等情况的检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进一步完善财经管理制度,扎紧廉洁从政的制度笼子。 2.检查范围:市直279个单位。 3.预算总价:150万元(共招6家会计师事务所,每家报价不能超过25万元),每个成交供应商(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检查单位。 三、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 1.成交供应商要制订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 2.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派5个以上检查小组,每小组2人以上,组长必须是中级会计师以上,其余人员具备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派出检查人员必须熟悉相关财政、财务、会计政策,具备娴熟的查账经验和业务能力。 3.检查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工作期间,未经采购人批准,检查人员不能更换、不得中途退出,有事需向采购人请假,如确需更换,需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更换人员的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的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检查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 4.为了保证检查工作总体进度,检查人员应及时就工作进度、重大事项与被检查单位和采购人沟通。 5.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工作的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将问题报告采购人。 6.成交供应商根据检查情况撰写独立的检查报告,内容包括被查单位的财务管理、公共资源资产管理、“收支两条线”和擅设“小钱柜”等情况。检查报告应做到数据内容完整、依据充分、建议合理,报告必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7.检查人员交通、吃住自行解决,整项工作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人将派人现场监督和跟踪管理。 四、工作纪律 1.严禁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工作的宴请。因工作需要确需在被检查单位就餐者,必须按规定交餐费。 2.严禁收受被检查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3.严禁收受被检查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和在被检查单位报销任何费用。 4.严禁索贿、受贿、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他人谋私利。 5.严禁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 6.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考核及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派出的检查人员有以下行为的,采购人将视情节轻重,按照10-30%扣减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费用,并二年内禁止参与湛江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工作: 1.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委派检查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工作期间调换检查人员或检查人员自动中途退出的。 2.检查人员不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底稿、不依时完成检查报告的或检查报告质量达不到要求的。 3.向他人泄露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或未经采购人许可,工作期间向被检查单位泄露财政检查秘密的。 4.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采购人制定的有关工作、廉政方面纪律的。 六、费用支付日期和方式 (一)付费标准:采购人按谈判确定的成交价支付给供应商(会计师事务所),完成财政专项检查工作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会计师事务所)自理。 (二)付款方式: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符合标准的报告及相关的资料,于本次工作结束后10天内,以转账的方式一次性付清费用。 ?? 六、供应商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购买采购文件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上年度报备工作。 4、2015年至今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已设立的分所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08 月10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16 日 期间(上午09:30至11:30,下午03:00至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08 月17 日0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08 月17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8 月 10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14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华生 | 联系电话:0759-3359823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朱生 | 联系电话:0759-3220741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 |
| 联系人:邓超伟、李江 | 联系电话:0759-3359813 |
| (三)采购人:湛江市财政局 | 地址:湛江市赤坎康顺路48号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0日
来源:广东湛江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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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谈判 询价 资格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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