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验机构检测服务采购变更公告8月10日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来源:十环招标网==》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验机构检测服务采购变更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验机构检测服务采购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81394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验机构检测服务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竞争,不接受纸质谈判响应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谈判无效。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21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验机构检测服务采购采购,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预算:204,650.00元,参与竞争供应商谈判最终报价超出预算的谈判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项目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最终谈判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获取文件须知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 8月 14日17时0分。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 8月14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的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下载文件。 3、咨询电话:0459-6621366 (高苓) 八、申请退出竞争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已下载谈判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竞争,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已下载文件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高苓 联系电话:0459- 6621366 2、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谈判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方可退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1、(具体交纳方式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downcenter/38287.htm?pa=355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谈判保证金:2,000.00元,谈判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否则,谈判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谈判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行号:10526500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项目编号或订单编号。 4、谈判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谈判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谈判(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成交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谈判保证金的退还:谈判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如未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请在合同签订后在平台内提出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谈判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谈判开始后在谈判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谈判资料。 ⑵成交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8月17日9时30分。 十二、注意事项: 1、供应商后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交易信息》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自助下载文件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http://ggzyjyzx.daqing.gov.cn/szzs.htm,咨询电话0459-6046136。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下载文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获取文件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无法下载文件;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0459-4671886/467188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ggzyjyzx.daqing.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参与投标指南流程第1条。 5、本项目开标过程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www.dqgpc.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高苓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6621366 采购单位:大庆市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萨政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 王玉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4608518 邮 编:163000 日期:2018年8月9日 项目需求 2018年流通及生产企业环节、餐饮环节抽检计划 一、抽检区域 抽检区域覆盖大庆市萨尔图区、高新开发区所有流通及生产企业及餐饮环节经营者。 2、抽样时间 自合同签订后至2018年12月31日。 3、抽检品种、检测项目和抽检数量: 1、抽检监测计划类别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品、糕点、、食用农产品(蔬菜)、食用农产品(水果)、豆制品、节令食品共计22大类,120批次产品。 2、抽检监测计划类别涉及熟肉制品、酒类、酱腌菜、复合调味品、糕点、食用油、自制饮料、食用农产品、餐具等共计100批次。 详见下表 流通及生产企业环节: 编号 | 食品大类 | 食品细类 | 重点抽检项目 | 第一批次 | 第二批次 | 第三批次 | 第四批次 | 1 | 粮食加工品 | 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 | 铬、滑石粉,过氧化苯甲酰、甲醛次硫酸氢钠 | | 1 | 1 | | 2 | 大米 | 铬、镉、草甘膦、杀螟硫磷 | 1 | | | 1 | 3 | 挂面、手工面 | 铅 | | 2 | 2 | | 4 | 生湿面制品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滑石粉 | | 1 | | 1 | 5 | 发酵面制品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滑石粉 | | | 2 | 2 | 6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花生油、芝麻油、玉米油 | 酸值 、溶剂残留量、过氧化值、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丁基羟基茴香醚(BHA)、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 | 1 | 2 | | 7 | 调味品 | 酿造酱油、配制酱油(酿造和配制按2:1) | 氨基酸态氮(以氮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钾、苯甲酸及其钠盐 | 2 | | | 1 | 8 | 酿造食醋、配制食醋 | 总酸(以乙酸计)、甜蜜素、菌落总数、苯甲酸及其钠盐 | 2 | | | | 9 | 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 | 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 | 2 | | | | 10 | 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及蘸料 | 碱性橙 II、碱性橙 21、碱性橙 22 | | 2 | | 2 | 11 | 味精 | 总砷、谷氨酸钠 | 2 | | | 1 | 12 | 肉制品 | 腌腊肉制品 |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 | | 2 | | 13 | 发酵肉制品、酱卤肉制品 |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大肠菌群 | | 1 | 1 | | 14 | 熟肉干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 胭脂红、菌落总数、山梨酸 | 2 | 1 | | | 15 | 乳制品 | 发酵乳、调制乳、灭菌乳 | 蛋白质、酸度、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三聚氰胺 | | | 1 | | 16 | 饮料 | 天然矿泉水 | 亚硝酸盐(以NaNO2计)、硝酸盐(以NaNO3计)、溴酸盐、硼酸盐(以B计)、氟化物(以F-计)、挥发酚(以苯酚计)、氰化物(以CN-计) | 1 | | | 1 | 17 | 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 | 总砷、镉、氰化物(以CN-计)、挥发性酚(以苯酚计)、溴酸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 | 1 | | 2 | 18 | 果、蔬汁饮料 | 霉菌、酵母、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以糖精计) | | 1 | 1 | | 19 | 其他饮料 | 霉菌、酵母、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以糖精计) | 1 | | | 1 | 20 | 饼干 | 饼干 |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菌落总数 | | 1 | 1 | | 21 | 罐头 | 畜禽肉类罐头 | 亚硝酸盐、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总砷、 | | | | 1 | 22 | 水产动物类罐头 | 砷、脱氢乙酸、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组胺 | | 1 | | | 23 | 水果类罐头 | 脱氢乙酸、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 | | 1 | | 24 | 速冻食品 | 水饺、元宵、馄饨等生制品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 | | | 2 | 25 | 包子、馒头等熟制品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 | 2 | | | 26 | 薯类和膨化食品 | 含油型膨化食品和非含油型膨化食品 | 水分、酸价(限含油型产品)、过氧化值(限含油型产品)、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 | | | 2 | | 27 | 干制薯类 | 水分、酸价(限含油型产品)、过氧化值(限含油型产品)、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 | 2 | | | | | 糖果制品 | 糖果 | 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亮蓝、靛蓝、赤藓红)、二氧化硫残留量 | 1 | 1 | | | 28 | 巧克力、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 | | 1 | 1 | 29 | 果冻 | 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霉菌、酵母 | 1 | 1 | | | 30 | 食用农产品(蔬菜) | 韭菜、葱、蒜薹、洋葱等 | 毒死蜱、氧乐果、甲拌磷、甲胺磷、腐霉利、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 | 2 | | 2 | | 31 | 芹菜、白菜、菠菜、苦苣、油麦菜等 | 毒死蜱、氧乐果、克百威、甲拌磷、对硫磷、敌敌畏 | | 2 | | 2 | 32 | 茄果、瓜菜、豆类等 | 氧乐果、毒死蜱、克百威、对硫磷 | | 2 | 2 | | 33 | 食用农产品(水果) | 苹果、梨、桃、荔、龙眼、柑橘、香蕉等 | 氧乐果、毒死蜱、甲胺磷、多菌灵 | 2 | | | 2 | 34 | 豆制品 | 腐竹、油皮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甲醛次硫酸氢钠、二氧化硫残留量 | 2 | 2 | | | 35 | 糕点 | 糕点 |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霉菌 | | | 2 | | 36 | 水产制品 | 藻类干制品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 | | | 2 | 37 | 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铬、镉、过氧化值 | | 1 | 1 | | 38 | 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铬、镉、过氧化值 | 1 | | | 1 | 39 | 酒类 | 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 | 酒精度、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 | | 1 | 1 | | 40 | 熟啤酒、生啤酒、鲜啤酒、特种啤酒 | 酒精度、甲醛、二氧化硫残留量 | 1 | | | 1 | 41 | 葡萄酒 | 酒精度、甜蜜素、二氧化硫、总糖 | | | 1 | 1 | 42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开心果、杏仁、松仁、瓜子 |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霉菌 | 1 | 1 | | | 43 | 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霉菌 | 2 | | | 2 | 44 | 食糖 | 砂糖、 绵白糖、赤砂糖、 红糖、冰糖、冰片糖 | 砷、蔗糖分、总糖分、还原糖分、色值、不溶于水杂质 | | | | 2 | 45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淀粉 | 铝的残留量、二氧化硫残留量、霉菌、菌落总数 | 1 | | | | 46 | 淀粉制品 | 铝的残留量、二氧化硫残留量、霉菌、菌落总数 | 1 | | | 1 | 47 | 节令食品 | 粽子 |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安赛蜜 | | 4 | | | 48 | 月饼 | 菌落总数、酸价、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铝的残留量、糖精钠 | | | 4 | | 合 计 | 48类 | -- | 32 | 36 | 36 | 30 | | | | 120 | | | | | | | | | 餐饮环节: 编号 | 食品大类 | 食品细类 | 重点抽检项目 | 第一批次 | 第二批次 | 第三批次 | 第四批次 | 1 | 餐饮食品 | 酱卤肉(自制)、肉灌肠(自制)、其他熟肉干制品(自制) | 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亚硝酸盐、菌落总数 | 2 | 2 | 1 | 1 | 2 | 酒类(白酒、啤酒等) | 酒精度糖、精钠(以糖精计)、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二氧化硫、氰化物 | 1 | 1 | 2 | 2 | 3 | 酱腌菜(自制) | 二氧化硫、亚硝酸盐、铅、苯甲酸、甜蜜素 | 2 | 1 | 1 | 2 | 4 | 火锅底料及蘸料(自制) | 罂粟碱、吗啡、可待因、蒂巴因 | 1 | 2 | 2 | 1 | 5 | 热加工糕点(自制) | 酸价、过氧化值、糖精钠、铝的残留量、霉菌 | | 2 | 2 | | 6 | 面包(自制) | 酸价、过氧化值、安赛蜜、铝的残留量、霉菌 | 1 | 2 | 2 | 1 | 7 | 食用油类(大豆油、煎炸过程食用油) | 酸值 、溶剂残留量、过氧化值、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丁基羟基茴香醚(BHA)、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 2 | 1 | 1 | 2 | 8 | 果、蔬汁(自制)、其他自制饮料 | 酵母、糖精钠、二氧化硫残留、合成着色剂 | 1 | 1 | 1 | 1 | 9 | 生湿面制品(餐饮自制) | 甲醛次硫酸氢钠(以甲醛计)、二氧化硫、铝、滑石粉 | 2 | 2 | 1 | 1 | 10 | 发酵面制品(餐饮自制) | 甲醛次硫酸氢钠(以甲醛计)、二氧化硫、铝、滑石粉 | 1 | 1 | 2 | 2 | 11 | 畜禽肉 | 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强力霉素、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 | 2 | | | 2 | 12 | 鱼 | 孔雀石绿、结晶紫、恩诺沙星+环丙沙星 | | 2 | 2 | | 13 | 鸡蛋 | 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氯霉素、氟苯尼考 | 2 | | | 2 | 14 | 蔬菜类 | 氧乐果、甲胺磷、甲基对硫磷、辛硫磷 、敌敌畏、六六六 | 2 | | | 2 | 15 | 氧乐果、甲胺磷、甲基对硫磷、辛硫磷 、敌敌畏、六六六 | 1 | 2 | 2 | 1 | 16 | 毒死蜱、氧乐果、克百威、甲拌磷、对硫磷、敌敌畏 | 1 | 2 | 2 | 1 | 17 | 餐饮用具 | 筷子 | 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游离性余氯 | 2 | | 2 | | 18 | 碟子 | 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游离性余氯 | 2 | | 2 | | 19 | 碗 | 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游离性余氯 | | 2 | | 2 | 20 | 杯子 | 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游离性余氯 | | 2 | | 2 | 合 计 | 20类 | -- | 25 | 25 | 25 | 25 | 合计 | | | 100 | | | | | | | | | 1 注:以上报价含购样费及采样费 四、判定原则 1.检验项目全部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2.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检验,**项目不符合GB**-**《**》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风险监测项目出具监测检验报告,仅提供检验数据,不作判定 1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