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公告=依安县上游红星、依龙生态高产标准农田项目招标
公告=依安县上游红星、依龙生态高产标准农田项目招标
招标人:依安县农业开发办公室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
1、招标条件:
依安县上游红星、依龙生态高产标准农田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依安县农业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为部分国投资金、部分自
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依安县上游红星、依龙生态高产标准农田项目。
2.2 项目编号:DYZB(G)-公-2018069。
2.3 建设地点:依安县上游乡、红星乡、新发乡、依龙镇等。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第1标段:新发乡新里村修建7000平方米仓储库、200栋防蛀网棚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第2标段:红星乡红旗村修建防蛀网棚30栋、温室4栋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附属滴灌设备15套、水泵5套、发电机组2
套采购及安装等;
第3标段:依龙镇巨龙村砂石路12公里、简易涵管208节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附属绞盘式喷灌机10台、2104拖拉机3台
采购及安装;
第4标段:高标准农田配套农机及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第5标段:依安县上游红星、依龙生态高产标准农田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注: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中的各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两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付款方式: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法人,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
类似的经营范围。
3.2各标段投标单位资质、人员、业绩要求:
3.2.1 第1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正。拟派项目班组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正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正书,且
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满足上述专业要求的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正书,工长(
或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正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书。拟派项目班组人员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
员,报名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本招标发布前至少12个月(2017年08月-2018年0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正明、身份正原件。参
加本标段的投标企业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每年至少承揽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报名时须提供网页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
知书、合同,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作为该投标企业的项目经理承担过至
少一项类似项目,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具体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2.2 第2、3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正。拟派项目班组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正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正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满足上述专业要求的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
正书,工长(或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正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书。拟派项目班组人员应为本企
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本招标发布前至少12个月(2017年08月-2018年0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正明、身份正原
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企业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每年至少承揽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报名时须提供网页中标公示截图、
中标通知书、合同,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作为该投标企业的项目经理承
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具体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2.3第4标段: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相关内容,并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应产品的检验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的生产或销售企业。授权委托人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本招标发布前至少12个月
(2017年08月-2018年0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正明、身份正原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企业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
日)至少承揽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报名时须提供网页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4 第5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水
电工程及建筑工程专业的总监理师岗位正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正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企业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每年至少承揽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报名时须提供网页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具
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报名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各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班组成员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进行查询,需投标单位现场提供社保查询方式及
授权,如因投标单位拒绝配合等原因,导致无法查询或无法正明其社保缴纳情况真实性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
3.3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行政管理中实施信用记录核查的意见》(黑政办发[2013]27号),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
提供由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出具的AAA级(含AAA级)以上企业信用评估报告。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
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
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6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人须是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或拟派项目总监)本人。授权委托人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及后期的质疑投诉等招投标活动全过程工作,投
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名义进行上述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3.7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提供2015、2016、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8 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07日至2018年08月1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 进行投标登
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4.2 项目负责人到场进行投标登记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正、法定代表人身份正及满足招标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
到的所有正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正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4.3 招标文件售价:第1-4标段文件费2000元/标段,第5标段500元/标段。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4.4 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原件及复印件的报名或逾期报名的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8日14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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