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东营市人民医院医[2018]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8月10日
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东营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谈判时间:2018年8月24日15时00分 采购人名称:东营市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17号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DYZCZ2018-10#-1 二、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东营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预算资金48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分为一个包,肌电诱发电位仪1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供应商近三年(截止时间为谈判日前2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4、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 5、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10日至2018年08月16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时前往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1、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须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必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4、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5、谈判文件的售价及获取 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报名成功者领取谈判文件,未领取谈判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谈判地点: (一)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2018年08月24日下午15:00时 (二)投标文件送达地址: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160号)第二开标室。 六、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孔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96717 附件:本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来源:山东东营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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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东营 竞争性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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