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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龙凤区城市管理局交通标线施划施工及停车指示牌[2018]采购项目变更通知28月11日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龙凤区城市管理局交通标线施划施工及停车指示牌采购项目变更通知2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1469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内容有所变更,现重新发布文件,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新发布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并按新发布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制作谈判响应文件,否则谈判无效。 二、获取文件时间变更为:至2018年8月15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8月15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本项目谈判时间:2018年8月17日14时(14时前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等候区签到)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8月10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