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13日长春市农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下午发布长春市农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现代物流中心区英泰大路污水提升泵站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8月13日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农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二道区现代物流中心区英泰大路污水提升泵站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现代物流中心区英泰大路污水提升泵站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ZDZB2018-08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志强 项目联系电话:136043600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农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 联系方式:刘鹏 0431-847812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经理1360436001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深圳街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二道区现代物流中心区英泰大路污水提升泵站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DZB2018-08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市二道区现代物流中心区英泰大路污水提升泵站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农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等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2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招标内容:长春市二道区现代物流中心区英泰大路污水提升泵站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提供监理服务。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施工采购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建设资金情况:已落实。 2.6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域内。 2.7监理周期:与建设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时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8拒绝有行贿犯罪不良记录的投标人投标。 3.9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与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6)外省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8年9月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深圳街3号);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农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 联系人:刘鹏 电话:0431-8478128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系人:刘志强 电话:1360436001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3.8拒绝有行贿犯罪不良记录的投标人投标。3.9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70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3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报名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深圳街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来源:吉林长春市农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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