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14日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分局于下午发布麒麟区辖区内国有土地成本支出情况审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8月14日
麒麟区辖区内国有土地成本支出情况审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一、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公司受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分局的委托,对“麒麟区辖区内国有土地成本支出情况审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麒麟区辖区内国有土地成本支出情况审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来源:十环网==》
2、项目编号:元赛采2018-31号。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3、采购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文件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193号)和《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麒麟区土地征收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麒区政发〔2015〕27号)等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就送审单位送审的土地成本依法进行审计,对土地成本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出具可供土地、财政部门进行土地成本核算的专项审计报告。 4、中标供应商数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3家中标供应商。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6、质量要求: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出具可供土地、财政部门进行土地成本核算的专项审计报告。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具备会计师事务所资格并提供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证书,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须提供云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审计能力。 (2)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投标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被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有意参加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于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 21日(周末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持以下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到云南元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曲靖市开发区金湘源C5幢2单元101室、102室)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证书; (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在法人授权情况时提供); (5)购买采购文件人员身份证。 注: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应清晰可辨并在年检有效期内,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2、采购文件售价¥600.00元/份,不邮寄,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转账 2、交纳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3、收款单位:云南元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曲靖翠峰支行 5、账 号:5305 0164 6136 0000 0105 6、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9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必须到账。投标供应商转账或电汇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使用对公账户,严禁使用私人账户进行保证金的转账或电汇,由于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空头、无效票据、用私人账户进行保证金的转账或电汇以及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入账或数额不足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供应商保证金转出后必须于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到云南元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9月5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开标时间:2018年9月5日15时00分,地点:云南元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澄清、说明或补正均发布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采 购 人: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分局 联 系 人:龙跃红、杨韶波 联系电话:0874-3317991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56号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瑞斌 联系电话:0874-3985757 地 址:曲靖市开发区金湘源C5幢2单元101室、102室
来源:云南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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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云南 资格 招标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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