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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8月14日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下午发布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便携式体外除颤仪比选采购公告8月14日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便携式体外除颤仪比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便携式体外除颤仪比选采购 项目编号:0613-18752417299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思疌 项目联系电话:325579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62534543 联系方式:徐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思疌 代理机构地址: 32557919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售后服务人员; 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4、必须是所投报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或是由最终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代理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4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16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4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4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2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谈判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3、由最终制造厂家、或一级代理商出具的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书面授权函; 4、以上证照原件经采购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上海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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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静安区 石门 招标 便携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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