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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4日惠州市复员退伍军人医院于下午发布惠州市复员退伍军人医院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8月14日

时间:2018-08-14 11: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惠州市复员退伍军人医院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438845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广东惠州市复员退伍军人医院 发布关于:2018年08月14日惠州市复员退伍军人医院于下午发布惠州市复员退伍军人医院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8月14日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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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惠州市复员退伍军人医院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14日惠州市复员退伍军人医院于下午发布惠州市复员退伍军人医院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8月14日


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惠州市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的委托,对 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00-201808-070003-0013

二、采购项目名称:食堂经营管理服务招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6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项目基本概况:

1、本项目预算:人民币2300000.00元/年。承包期限:两年(具体起止日期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合计4600000.00元。(该项目采购预算作为最高限价)

2、食堂地理位置:位于惠州市复员退伍军人医院。  

3、食堂面积:500㎡(其中餐厅面积400㎡,后厨面积100㎡)。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网==》

4、功能定位:1)提供安全、卫生,以客家菜为主的病人餐。

 2)就餐人员:在院病人约282人,就餐职工约80人。

5、承包期限:两年(具体起止日期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6、采购人提供就餐和后厨场地,就餐桌椅。

7、采购人提供厨房设备。

8、经营过程中中标人应对所有的厨房设备及用物进行维护,如有损坏需维修的或需添置的,由中标人负责,相应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项目要求:

(1)中标人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招标人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经营,守法经营,维护就餐病人身体健康。

(2)中标人必须维护、保管好招标人的资产,不能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不得占用食堂外围墙用于其他经营项目;不得将经营场所转租;不得私自增设大功率的电器和私自改动电线路。

(3)采购人协助中标人负责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其所聘用的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卫生检疫、年度体检、意外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经营期间,中标人必须承担食物安全的法律责任,以及因食物安全事故所引起的所有罚款、赔偿和其它费用。

(5)中标人的原材料需从具有一定规模、有检疫手续、确保质量的正规公司进货,并应做好进货台账和留样。严禁三无产品进入食堂。

(6)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7)中标人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主动配合采购人对饭菜的质、量、价、卫生条件、服务态度、成本核算的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2、承包期限经营权限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3、服务内容与要求:

(1)经营范围:中标人要根据采购人提供现有的食堂设备和场所,经营销售现场加工烹调的膳食。

(2)经营餐次:中标人必须保证执行采购人的作息制度,每日按时提供早、午、晚餐。中标人必须保证供餐质量,至少配有专职管理员1人,专职卫生管理员1人,持证中级以上厨师1人,持证中级以上点心师1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干人。

(3)供餐模式:病人基本餐为早餐4元,午餐和晚餐各8元,确保病人吃好吃饱,实行套餐制(两荤一素一汤),以客家菜为主,不实行自由餐。职工早餐为6元,午餐10元。确保食品新鲜,保质保量,尽量满足职工的就餐需求。

(4)菜谱要求:中标人须在每周三提供下周菜谱,采购人有权对下一周的菜谱进行审核修改,并在周四审核完毕,回传至食堂中标人。

(5)付款方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开始经营后的第二个月开始,中标人应将上月实际病人就餐数和实际职工就餐数按餐费标准(病人基本餐为早餐4元,午餐和晚餐各8元;职工早餐为6元,午餐10元)向采购人列出费用清单,由采购人审定后,采购人每月15日前将上月的消费总额支付给中标人,中标人开具正规含税发票给到采购人。

(6)中标人负责食堂内外卫生及排水沟清洁,伙房每天打扫三次(早、午、晚),  保持饭桌、地面、制作间、配餐间的清洁卫生。

(7)中标人每月要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职业水平,保证饭菜质量和数量,维持就餐秩序。

(8)中标人要每月向采购人汇报一次情况,听取采购人对膳食的要求和意见。

(9)中标人是安全负责人,应当做好食堂的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确保食堂安全运作,如发生安全事故要负全责。

(10)中标人在经营期间对食堂现有一切设备、用品及场地要认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如有损坏,由中标人负责维修或更换。如需新添置设备、需向采购人报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厨房所需餐具、易耗品等由中标人负责投资并登记注册备案,合同期满后中标人不再经营,要与采购人做好设备设施的清点移交手续。

(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人除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及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2)经有关部门检测,有两次以上食品原材料不合格的;

3)擅自停止经营的;

4)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行为的;

5)在经营过程中,因中标人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6)超过经营范围的。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两年(具体起止日期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2、履约保证金

承包合同签订后7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00000.00)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采购人将此履约保证金扣除应扣款后余额部份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3、服务承诺

3.1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采购人沟通联络,投标人须设置专职主管,负责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及与采购人日常业务的联系。

3.2投标人需提供服务人员及确保服务质量达标的具体措施。

3.3中标人须主动接受采购人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

4、其它说明与要求:

4.1按国家规定由中标人缴纳的各种税收以及经营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中标人依法向税务机关缴纳。

4.2中标人自行解决其员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办证以及水电、燃气等因租赁经营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人须承担食堂员工的管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3投标人如果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技术、商务对比表中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被视为投标人已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

5.采购预算和报价要求

5.1采购预算:人民币2300000.00元/年。承包期限:两年(具体起止日期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合计4600000.00元。

5.2报价方式:按总价报价的报价方式。

5.3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需要符合本项目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的要求。

(2)投标人报价包含标的服务及其他附属服务的服务费用、相关人员工资、绩效、福利、各种保险费、管理费、一切税费、验收、资料等投标和履约过程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3)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2300000.00元/年。承包期限:两年(具体起止日期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合计4600000.00元。投标人报价超出财政预算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4)未按报价方式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其投标无效,由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比采购预算价低10%(含10%)以上的,将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1)以上带“★”号条款的为关键技术要求条款,对这些要求条款有任何负偏离或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2)以上带“▲”的技术指标为关键性技术指标;缺少或负偏离将导致扣分。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非联合体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且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相关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报名,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8月15日 至 2018年08月2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703)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1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

十、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1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C座右侧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8 月 15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2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邓小姐联系电话:0752-228555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752-238701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501-502
联系人:甄勇联系电话:020-61371960
传真:020-61371960邮编:510507
(三)采购人:惠州市复员退伍军人医院地址:惠州市古塘坳16号
联系人:郑志富联系电话:0752-2387011
传真:0752-2387011邮编:516008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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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惠州市复员退伍军人医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医院   东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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