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公告=海美U谷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公告=海美U谷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招标人:上饶市中汽海美汽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美U谷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批准文号2018-361121-36-03-014142,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上饶市中汽海美汽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现已具备
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美U谷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
2、项目编号:JXZY-2018031
3、工程建设地点:江西省上饶县上饶茶亭产业园发展大道8号中汽(上饶)高科技产业园内。
4、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100355.77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约为85943.9平方米,配套研发中心、公寓、食堂、门卫建筑面积约:14411.87平方米。本项目由5栋单层通用生产用房
,3栋四层通用生产用房,1栋6层配套综合楼组成。
5、工程总投资:约25000万元。设计费要约价为480万元(包干价,设计若建筑面积和投资额增加或减少其费用不予调整,设计难度系数的费用不予调整),低于或高于要约价的视为不响应招
标文件。
三、招标范围
1、设计工作内容: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其他设计图纸等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
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
2、施工内容:本项目所有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只划分一个标段。
四、工程质量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图纸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计划工期:
计划设计工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1、投标单位基本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1.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1.3、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正。
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分工。
2、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2.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书(安全B正)。
2.2、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房建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3、设计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1、设计人员配备要求:1名一级注册结构师,1名一级注册建筑师和1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3.2、施工管理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或安全生生产考核C正)、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应持有有效上岗正。
3.3、拟承担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提供开标当月前6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明材料,委托人应由施工负责
人(项目经理)担任。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八大员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正金或履约保正金一律
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主管部门,按弄虚作假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4、业绩要求:
4.1、设计业绩要求:开标当月前60个月内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到80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20000万元的类似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本业绩凭1种以上(含1种)能正明设计企业
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正明材料原件【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设计审查备案原件等,但不含文字正明材料】;
4.2、施工业绩要求:提供开标当月前60个月内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到80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20000万元的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同一施工业绩需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
(必备)、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正、竣工图中的任意3种正明材料的原件】。
4.3、投标施工业绩提供省内工程项目的,其业绩应当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房建市政工程-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提供外省工程项目业绩的,应当是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的。施工业绩在所要求网站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施工业绩。提供施工业绩的网上查询路径并打印查询页与原件一并提
交,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网上查询结果必须与所提供材料原件一致,文字正明材料无效)。如经查正属伪造业绩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的,一经查实,报行政主管部门网上通报骗取中标及
记不良记录,并没收其投标保正金。
5、财务要求:
5.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6、外埠来赣投标企业(设计企业、施工企业)要求:
6.1、开标时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入赣手续原件,或者“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网址信息页面截图(江西省建筑
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2、投标单位、投标人法人代表以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应无行贿记录。
3、投标企业或投标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况的投标无效。
八、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20日 (每天9:3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2、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施工单位企业法人代表或注册建造师必须携带法人正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有效身份正报名,并提供须满足本招标“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内容的完整材料原件,经核查合格
方为有效报名。未完成有效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完成有效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须留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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