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公告=隆阳区限价房(7#、42#地)建设项目前期物业管理
公告=隆阳区限价房(7#、42#地)建设项目前期物业管理
服务招标
招标人:隆阳区隆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隆阳区隆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隆阳区限价房(7#、42#地)建设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采用公开招标。
1.2 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企业资金,资金已落实。采购方式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凡是能满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项目能力及伴随服务的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
2.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一)火车站片区7号地块限价商品房项目。项目位于远征路西侧,北七环南侧。项目占地42.70亩,总建筑面积105002.1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4306.23平方米、地下建设面积
19697.87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998.05平方米,总停车位512个,规划住宅户数502户,
(二)青华湖片区42号地块限价商品房项目。项目位于大保高速公路以东、下河公路以南、兰惠路以西、海棠路以北。项目分为南北两个地块实施。北地块占地约190亩,总建筑面积514084.4
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81390.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8331.78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14362.07平方米,规划住宅户数2387户,南地块建筑面积约为42万平方米。共计约2000户。
2.2招标内容:隆阳区限价房(7#、42#地)建设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2.3服务期限:从甲方物业交付给乙方管理之日起,至该项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公开选择确定其他物业服务机构入住为止。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响应本项目招标内容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同时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项目招标范围;
3.4投标人2015年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1个或1个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间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请持单位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单
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正复印件加盖鲜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正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正原件(以上
资料还需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报名书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电话、联系人及地址,投标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
4.3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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