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公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后勤地营房设施
公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后勤地营房设施
维修工程招标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后勤地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后勤地营房设施维修工程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以武吉边后【2018】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
边防总队后勤地,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后勤地营房设施维修工程;
2.2 竞争性磋商范围:路桥工程、建筑修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大街金鑫街;
2.4 采购预算:人民币79.5110万元;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正,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省企业按照省住建厅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2018〕12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7投标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日之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4.1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每日上午8:30~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正原件、企业资质正书原件[持有新版资质正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正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鲜章)的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正原件、外埠投标人备案材料原件(吉林省企业无需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网上截图”、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
份正原件以及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4.3文件售价: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上午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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