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16日吉林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于下午发布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吉林省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16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吉林省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8-5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35144607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地址:长春大街518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431-885500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经理1351446071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三项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2投标人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4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每项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3.5 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投标。3.6 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3.7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 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7日 08:30 至 2018年08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新址)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被授权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近半年(2018年2月-2018年7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根据公司成立年限,新成立公司按成立时间进行递交)、近三年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财务相关证件加盖财务专用章)于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6:00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新址)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3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7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新址)4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吉林省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80627】-1919号)的要求,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 吉林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的委托,对吉林省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项目公开招标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由 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采购项目的名称2.1项目名称:吉林省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项目公开招标 2.2采购内容及预算: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内容为不动产登记系统。预算为240万元。 2.3项目编号:HC-JLZB-2018-524 2.4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2.5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518号,吉林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交货 2.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合同内规定的工作,达到上线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三项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投标人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每项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3.5 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6 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7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 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发售:被授权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近半年(2018年2月-2018年7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根据公司成立年限,新成立公司按成立时间进行递交)、近三年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财务相关证件加盖财务专用章)于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6:00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新址)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每套为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9月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新址)4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 5.2开标时间为2018年9月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新址)4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招标人:吉林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地 址:长春大街51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88550087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 联系人: 罗经理 联系电话:13514460718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吉林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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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吉林 资格 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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