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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7日咸宁市咸安区房屋征收管理局于下午发布咸安区向阳湖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8月17日

时间:2018-08-17 16: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咸宁市咸安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449335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湖北咸宁市咸安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发布关于:2018年08月17日咸宁市咸安区房屋征收管理局于下午发布咸安区向阳湖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8月17日的信息
来源:湖北咸宁市咸安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咸宁市咸安区房屋征收管理局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17日咸宁市咸安区房屋征收管理局于下午发布咸安区向阳湖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8月17日

咸安区向阳湖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逸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咸宁市咸安区房屋征收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  项目编号:XNSZFCG-201808055

(二)  项目名称:咸安区向阳湖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  预算价格:人民币24078.93万元

(四)  基本内容:总征收户数653户,总征收建筑面积78360㎡,全部按照1:1比例就近还建;新建653户,还建面积78360㎡;同时进行相关附属设施建设:绿化面积83584㎡,道路硬化40376㎡、广场面积24460,停车场面积34420㎡及给排水、供电等。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网==》

(五)  项目实施时间:3年(2018年10月~2021年9月)。

(六)  项目建设地点:咸安经济开发区兴旺路北侧。

二、投标人的资格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⑸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审查资格要求如下:

(一)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自有资金和投资融资措施能力;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对棚改拆迁户谈判,矛盾调节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前置条件事项办理的能力。

(五)说明:

1、 本项目作为咸安区棚户区改造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咸安区的“惠民工程”,是实现“住有所居”,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的重要行动,不能以财务营利为目的,而是通过本项目投入,改善提升城区形象为宗旨。

2、 本项目投资大,建设周期长,中标人需有良好的信誉和稳健的财力。本项目总投资为24078.93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5000万元,融资19078.93万元。

3、 中标人在项目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交纳本项目的履约担保金(约为合同价的5%)¥1200万元(大写壹仟贰佰元整)打到采购人的帐户(提供承诺书)。

4、 由于支付资金来源为咸安区政府安排的财政预算资金,回购期限自合同生效后分20年支付购买服务资金,其中前三年不支付服务费用,也就是项目实施阶段全部资金由中标人承担,资金除了业主的自有资金外,79.23%的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融资。一旦国家经济形势发生变化,都可能给本项目的资金筹措带来风险。中标人有及时调整策略和开辟新的融资渠道的能力。

5、 投标人具有一定抗项目风险能力。项目总征收户数653户,总征收建筑面积78360㎡。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土地征收、各种附属物及苗木等补偿、用地指标申请等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项目风险客观存在,需要中标人极具化解矛盾,顺利实施项目的能力。能提供有效证明。

6、 投标人具有一定项目实施经验。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咸安区城市形象。棚户区广大居民对改造重建的意愿十分迫切。因此,项目越早实施越有利。时间紧迫,要求中标人必须熟悉本项目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对于前期准备工作和实施期间所可能出现的问题有充分的研判能力,及时解决,从而避免引起社会恶性事件。能提供有效证明。

三、招标文件获取

(一)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 -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响应商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58.52.132.225:8081/xnweb/)。

(二)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2018年8月20日9:00至2018年8月24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58.52.132.225:9006/xaweb/下同),明确所投项目,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四、投标保证金

1、  缴纳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

2、  缴纳并到达以下帐户截止时间:2018年9月10日16:00时

3、  保证金缴纳帐户:湖北逸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账号:0526 0104 0005 896

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滨湖支行

五、投标文件递交

(一)送达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开标大厅(咸安区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二)  截止时间:2018年9月11日9时35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开标大厅(咸安区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二)开标时间:2018年9月11日9时35分。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法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七、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咸宁市咸安区房屋征收管理局\联系人:江先生

采购方电话:13907241097

采购方地址:咸宁市咸安区大畈

代理方名称:湖北逸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女士

代理方电话:0715-8121312〈手机〉13297671196传真:0715-8121312

代理方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银泉大道506号1+8时代广场4栋1单元1501室

监管方名称: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管方电话 /  传真:0715-8321306或0715-8312815

监管方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99号财政局办公楼



来源:湖北咸宁市咸安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中标   工程   湖北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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