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周至县竹峪镇张龙村一组崩塌隐患治理工程(二期)竞争性谈(中午公告)判公告8月17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周至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周至县竹峪镇张龙村一组崩塌隐患治理工程(二期)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申请参加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周至县竹峪镇张龙村一组崩塌隐患治理工程(二期)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NBG18-08-40 三、采购单位名称:周至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西安市周至县云塔南路1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丈八一路汇鑫IBC大厦A座2305室 联系方式:029-8533013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周至县竹峪镇张龙村一组崩塌隐患治理(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用途:崩塌隐患治理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75.77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3、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具备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机械设备配置; 5、近两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 6、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说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2日,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西安市丈八一路汇鑫IBC大厦A座2305室 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30日15:00时 2、谈判时间:2018年8月30日15:00时 3、谈判地点:周至县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张 工 电话:029-85330139 十一、监督电话:029-87113948 十二、其他应说明的事项: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8月17日
来源:陕西周至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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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竞争性 周至县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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