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17日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于下午发布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关于河南省赵长城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8月17日 |
| 时间:2018-08-17 12:1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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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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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17日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于下午发布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关于河南省赵长城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8月17日
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18-947一、采购条件本项目河南省赵长城保护规划编制项目已由河南省财政厅以豫财竞谈-2018-947批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代理机构为: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名称:河南省赵长城保护规划编制项目2.2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18-947 2.3项目概况:河南省豫北战国赵长城遗址分布于河南省北部太行山余脉之中,在新乡市的卫辉和辉县、安阳市的林州、鹤壁市淇滨区尚存有遗迹长约63公里。为河南长城重要组成部分。2.4谈判内容:河南省赵长城保护规划编制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等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核、验收2.7采购预算: 55万元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均可投标;3.3 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7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依法合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期以来的);3.6 信誉要求:(1)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3.7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财库〔2004〕185号文件、财库〔2006〕90号文件、 财库〔2011〕181号文件、财库〔2011〕124号文件、财库〔2014〕68号文件、豫财购〔2012〕9号文件、国权联〔2006〕1号文件、豫财购〔2010〕26号文件、财库〔2005〕366号、财库〔2010〕48号、财库〔2007〕120号、财库〔2017〕141号文件、财政部87号令及其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8 年 8 月 17 日至2018年 8 月 21 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与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持公告“3.资格条件要求”中所有证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4.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出售方式:现场出售。4.3竞争性谈判文件人民币300元/套(如邮购须另付50元人民币),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五.响应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 8 月 24 日上午 9 时 30 分;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六.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采购人: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联系人:任先生联系电话:0371-63850614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6号代理机构: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寇女士 电话及传真:0371-69191803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A座703室
来源:河南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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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谈判 河南 竞争性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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