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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海城镇人民[2018]政府海城镇龙津河石护坡抢险维修及清淤工程竞争性谈判8月19日

时间:2018-08-19 07:5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450509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广东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 发布关于:海丰县海城镇人民[2018]政府海城镇龙津河石护坡抢险维修及清淤工程竞争性谈判8月19日的信息
来源:广东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海丰县海城镇人民[2018]政府海城镇龙津河石护坡抢险维修及清淤工程竞争性谈判8月19日

 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 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拟对 海城镇龙津河石护坡抢险维修及清淤工程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1808-601002-0077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城镇龙津河石护坡抢险维修及清淤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40,051.74

四、采购数量:1宗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应同时带齐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 提供近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4.提供近期完税证明或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复印件。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 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五、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8月20日至 2018年8月22日期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详细地址:汕尾市城区和顺花园2栋2梯601房)购买谈判文件,否则不予受理。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应同时带齐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提供近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3.提供近期完税证明或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复印件。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7.提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网页打印证明;备注: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3份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08 月20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22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尾市区红海路东段和顺花园2栋2梯601号)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08 月29 日15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汕尾市区红海路东段和顺花园2栋2梯601号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08 月29 日15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汕尾市区红海路东段和顺花园2栋2梯601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8 月 20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22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联系电话:0660-333081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0660-6600643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11号阳光郦轩住宅部分201号
联系人:黄壮隆联系电话:0754-88993626
传真:0754-88993626邮编:515041
(三)采购人: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广富路
联系人: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660-6600628
传真:0660-6622454邮编:5164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8日


来源:广东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谈判   项目   询价   海城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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