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武警第二机动总队物资采购站“编携配装”分类产品一批竞争性谈判公(8月)告8月20日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受武警第二机动总队物资采购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编携配装”分类产品一批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编携配装”分类产品一批 项目编号:0814-18101214/2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艳霏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9053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警第二机动总队物资采购站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洞头村198号 联系方式:邱主任0591–281203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艳霏0591-8790532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须提交以下证明文件:(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7)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8)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9)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2.因自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停止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业务,现将谈判文件中关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规定进行补充说明:若供应商无法开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可提供由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作为响应文件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2018年8月1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视同提供了说明或承诺。”(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该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至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8月20日 12:00 至 2018年08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艳霏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905329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82.09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2018年8月 20 日至2018年8月 27 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上班时间)至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份售价50元(电子版和纸质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无效。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8月20日 12:00 至 2018年08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8月30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30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8月30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福建省节能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2、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编携配装”分类产品一批 数量:包1:一批 包2:一批 简要规格描述:包1:可喷绘写真布等 包2:220V电压等
来源:福建武警第二机动总队物资采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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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招标 屏东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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