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21日宁波市海曙区城市管理局于下午发布宁波市海曙区城市管理局海曙区城区照明设施养护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8月21日
宁波市海曙区城市管理局海曙区城区照明设施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宁波市海曙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市海曙区城市管理局海曙区城区照明设施养护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编号:2018NBHSWT131(CBNB-20186015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自用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六、采购内容 五、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18年08月21日至2018年08月28日止 六、采购内容: 子包号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限 | 服务内容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一 | 环城西路以西照明设施,详见维护设施量清单 | 合计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1年度合同履约情况(养护的质量)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网==》
| 照明设施的巡查、修复和保养,确保设施稳定运行,照明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 | 1466682.00元/年 | 二 | 环城西路以东照明设施,详见维护设施量清单 | 939237.00元/年 |
备注:维科上院、BOBO国际、汇景新苑等小区景观照明设施及月湖周边道路双球庭院景观灯,在下阶段景观灯照明招标完成后,由景观灯单位进行养护,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完成移交。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在近三年内(从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投标文件附安监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时间:2018年08月21日至2018年08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 2、供应商注册:未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注册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先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否则投标无效,注册咨询电话:0574-87185125; 3、采购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栏目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投标报名,报名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未经过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 )“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报名的,其投标将被视作无效。 4、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费用请于开标现场支付于招标代理单位,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 九、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应将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基本账户直接缴入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供应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本投标项目的投标编号:本项目投标编号后5位即“WT131”(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因该银行转帐方式无法在摘要栏内注明相关内容), 2、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子包一:人民币29000.00元;子包二:人民币18000.00元; 3、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0日14: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 银行账号:(子包一)3114710037191578187; (子包二)3114710037191235417; 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章老师,电话:0574-87260920,传真:0574-87258958。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8年09月10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09月10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其他事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十三、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s3.bidding.gov.cn:6062/platform//project/notice/area.jsp)、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www.haishu.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曙分中心(ggzy.haishu.gov.cn)、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www.cbbidding.com)。 十四、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五、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海曙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574- 55883962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王近娜、王莹巧、周旭坤、张嘉城 联系电话: 0574-87425583、87426203传真:0574-8742537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194482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21日
来源:浙江宁波市海曙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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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宁波 项目 招标 资格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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