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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8月21日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于下午发布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备选供应商采购项目中标公告8月21日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备选供应商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于2018年08月06日就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备选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4040120180629439SG)采用公开招标进行招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招标人确认,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珠海市香洲区 招标人联系人:鲍庆韶 招标人联系方式:0756-2523513 二、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备选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44040120180629439SG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为加快推进梅华街道背街小巷整治工程和日常修缮零星类工程进度,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以往年度工程额度,拟对此类工程进行采购。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五家供应商单位为我街道的备选供应商 2、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3、完成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或至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时间为准。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六、开标信息一览表: 具体详见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网==》
七、资格审查信息: 1、评审日期:2018年07月20日10:30 2、评审地点: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3、资格审查委员会:杨小倍、雷欣、王志学。 4、资格审查通过情况具体详见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8年08月06日10:30 2、评审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四号评标室(体育中心东北侧)。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王维斌 4、评审委员会成员:李小平、肖玲、井长贵、沈鹏。 5、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及中标信息: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费率(%) | 投标报价费率(%) | 低于第一次报价平均值的单位 | 低于并接近第二次报价平均值的单位 | 备注 | 1 | 珠海国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5.88 | 85.88 | 是 | | | 2 | 珠海市香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86.20 | 86.20 | 是 | | | 3 | 珠海广大工程有限公司 | 86.33 | 86.33 | 是 | | | 4 | 广州市黄埔建筑工程总公司 | 86.33 | 86.33 | 是 | | | 5 | 珠海市争芳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86.40 | 86.40 | 是 | | | 6 | 深圳东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6.42 | 86.42 | | | | 7 | 广东长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6.58 | 86.58 | | | | 8 | 深圳市万萌建科集团有限公司 | 86.62 | 86.62 | | | | 9 | 珠海弘鑫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6.72 | 86.72 | | | | 10 | 深圳市海田建安实业有限公司 | 86.74 | 86.74 | | | | 第一次平均值 | 86.42 | 中标人名称 | 中标费率(%)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 | 质量 | 备注 | 珠海市争芳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86.40 | 彭利伟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合格 | | 广州市黄埔建筑工程总公司 | 86.33 | 黄振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合格 | | 珠海广大工程有限公司 | 86.33 | 冯钊洪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合格 | | 珠海市香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86.20 | 陶辉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合格 | | 珠海国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5.88 | 郑志标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合格 | |
九、联系事项: 招标人: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鲍庆韶 联系电话:0756-25235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志学 联系电话:13750043147 十、异议处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一、投诉处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1日
来源:广东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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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中标 广东 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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