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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8月22日汕头市潮南区环境保护局于下午发布汕头市潮南区环境保护局汕头市潮南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8月22日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潮南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头市潮南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440514-201808-221-00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汕头市潮南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洋汾林居委西畔综合大楼5-6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吴海森 联系电话:0754-879216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金先生 联 系 电 话:0754-85861273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汕头市潮南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潮南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汕头市潮南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14-201808-221-0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25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普查任务为汕头市潮南区内约7700个工业污染源,完成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污染物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并按要求填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企业基本信息普查表》、《工业企业废水检测数据结果表》、《工业企业主要产品、原辅料、能源消耗、生产工艺普查表》、《工业企业废水治理与排放情况普查表》、《工业企业废水污染物产排污系数核算信息普查表》、《工业企业生产工艺废气治理与排放情况普查表》、《工业企业工业锅炉废气治理与排放情况普查表》等系列相关表格,经由区域普查指导员审核无误后,按照国家、省、市等上级普查部门的要求开展数据审核、汇总。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或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证书(环境监测类CMA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原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的书面声明原件;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原件;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或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证书(环境监测类CMA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11、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交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资料不全者拒绝受理,序号4-7可参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表1提供。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8月23日至2018年8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11日下午15时30分(15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9月11日下午15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8月23日至2018年8月2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汕头市潮南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洋汾林居委西畔综合大楼5-6楼 联系人:吴海森 联系电话:0754-87921631 传真:0754-8792163 邮编:515144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传真:0754-85874173 邮编:5158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 :0754-85861273 发布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8年8月2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2)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5、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或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证书(环境监测类CMA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2、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原件;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的书面声明原件;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原件;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或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证书(环境监测类CMA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复印件;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11、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交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资料不全者拒绝受理,序号4-7可参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表1提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23日 08:30 至 2018年08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1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1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广东汕头市潮南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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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广东 资格 澄海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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