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招=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后勤物业管理服务
招=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后勤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招标
招标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1. 招标条件
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后勤物业管理服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305168。
2. 招标内容
1管理服务类业务:
1.1车辆劳务服务和管理服务:分为生产用车和公务用车两项业务,为锦能公司24辆汽车配备司机,对车辆和司机进行调度管理服务工作。
1.1.1生产用车:生产用车7辆。
1.1.2公务用车:公务用车17辆,根据实际情况服务公司、三期项目、运销公司。
1.2维修劳务服务和管理服务:
1.2.1公共环境零星修理修缮。
1.2.2厂前区零星土建维修。
1.2.3厂前区地下管网、管沟的修理修缮。
1.2.4厂前区排洪渠的修理修缮。
1.2.5厂前区室外照明维护。
1.2.6纯净水厂设备、洗衣房设备维护。
1.2.7厂前区马路、广场、人行道修缮。
1.2.8生产楼A座、生产楼B座、生产楼C座、生产楼D座、生产楼E座、值班楼A座、值班楼B座、值班楼C座、值班楼D座房屋内配套水暖电、家具、电器、门窗锁的修理修缮;
1.3.9生产楼A座、生产楼B座、生产楼C座、生产楼D座、生产楼E座、值班楼A座、值班楼B座、值班楼C座、值班楼D座等房屋修理修缮。
1.3非生产区域物业劳务服务和管理服务:
1.3.1职工食堂管理服务:公司职工食堂A、职工食堂B管理服务工作。
1.3.2洗衣房管理服务:公司洗衣房的管理服务工作。
1.3.3生产楼A座、生产楼B座、生产楼C座、生产楼D座、生产楼E座、值班楼A座、值班楼B座、值班楼C座、值班楼D座管理服务:该区域卫生保洁,垃圾清运服务管理工作。
1.3.4厂前区公共环境管理服务:厂前区内所有公共区域卫生保洁;
1.3.6会议和接待管理服务:为锦能公司的会议和接待业务提供管理服务工作;
1.3.7厂前区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对蟑螂、老鼠、蚊蝇及其他有害生物进行灭杀治理服务。
1.3.8非生产区域维修管理服务:公司非生产区域管网维修及室内设施维修工作。
1.3.9非生产区域绿化养护管理服务:公司231975平方米绿地的绿化养护管理服务工作。
1.4水厂管理服务:
1.4.1锦能公司饮用水制水管理服务工作。
1.5 零星用工服务及劳务管理工作
1.5.1厂区垃圾清运工作。
1.5.2职工食堂泔水运送清理工作。
1.5.3水厂送水工作。
1.5.4统计各类报表工作服务。
2车辆运输服务类业务:
2.1 19名驾驶员出车伙食补助管理服务。
2.2 公司24台车辆过路过桥费用管理服务。
2.3 公司24台车辆的洗车管理服务。
2.4 驾驶员出车住宿管理服务。
3非生产区域用电管理:
3.1 非生产区域用电包括:路灯、电梯、车库、变压器、办公区域、出差住公房等的用电量。
3.2全年用电量约321000度。收费按榆林地区统一标准收缴。
2.2服务期:服务期限3年,暂定自 2018年10月1日至 2021年9月30日,以实际签订合同起始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含: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房屋修缮、保洁绿化相关内容;
2) 2015年1月1日 至今具有不少于3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装机容量在1000MW及以上电厂的后勤物业管理服务业绩。每项合同范围至少包含:物业管理、保洁绿化服务等,提供管理
服务合同及服务单位联系方式;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无法律纠纷;
4)国家能源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不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30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根据招标文件审批情况确定时间)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
同),在线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该资料仅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
(1)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正;
(2)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格要求3.2条所要求的正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3.2条所要求业绩的合同、正明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派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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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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