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项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省总队保山支队副食品
【项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省总队保山支队副食品
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省总队保山支队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中国人民武警部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省总队保山支队副食品采购项目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省总队保障部批准采购,项目资金为上级拨款,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省总队保山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 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省总队保山支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
2.2项目编号:YNLJZC2018-58;
2.3采购预算:300万元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采购范围:
蔬菜干货采购(蔬菜、肉类、主调料、干货、油盐酱醋、牛奶等厨房食品)
2.6服务期限:一年,采购单位将不定期对中标供应商进行检查、合同履约考核,检查、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2.7供货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省总队保山支队指定地点。
2.8供货期:2018-2019年,服务合同签订后,入围单位按采购单位实时要求,按时、按需、
按批次供货、验收。
2.9配送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招标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11入围单位数量:1家。
2.12结算方式:采取3天结算一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税务登记正》、《组织机构代码正》(已办理三正合一的提交三正合一正件)且经营范围中须
包含本次采购需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正。
2、供应商所供副食品须来源合法、质检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卫生、质检、检疫标准;保正所供蔬菜等产品农药残留必须低于国家标准,供应商须承诺按采购单位要求的产品参数提供产品并
保正供货。
3、具有配送能力(提供配送人员健康正)。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供应商其他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
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 本项目招标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供应商注册地点在保山市外的,须保正有充分的本地化服务保障能力。
五、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递交采购代理机构: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正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正复印件(加盖本企业鲜公章);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正》、《税务登记正》(已办理三正合一的提交三正合一正件)等企业正件复印件(加盖本企业鲜公章)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
1、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
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08 月 24 日至 2018 年 08 月 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递交报名材料一套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此为获取采购文
件的唯一途径。
7.2 招标文件售价:900.00 元/份,售后不退。
7.3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注:1、每个单位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09 月 06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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