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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7日潮州市潮安区环境保护局于下午发布潮州市潮安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工业源污染普查工作服务的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8月27日

时间:2018-08-27 15: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潮州市潮安区环境保护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472033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广东潮州市潮安区环境保护局 发布关于:2018年08月27日潮州市潮安区环境保护局于下午发布潮州市潮安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工业源污染普查工作服务的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8月27日的信息
来源:广东潮州市潮安区环境保护局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潮州市潮安区环境保护局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27日潮州市潮安区环境保护局于下午发布潮州市潮安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工业源污染普查工作服务的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8月27日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受 潮州市潮安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 潮州市潮安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工业源污染普查工作服务的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121-201807-011-0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工业源污染普查工作服务的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985,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潮州市潮安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工业源污染普查工作服务的采购项目(第二次)(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为无效投标。

3、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6月底前完成。(如国家污普办有最新时间更新安排,以上级通知要求为准)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格式2.7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3.若委托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潮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ozhou.gdgpo.com/)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潮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潮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8月27日 至 2018年09月0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即广东农信旁)十楼1005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8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即广东农信旁)十楼1005单元

十、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8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即广东农信旁)十楼1005单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8 月 27 日 至 2018 年 09 月 0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郑工联系电话:0768-228997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68-581051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联系人:郑志华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传真:0754-88789738邮编:515041
(三)采购人:潮州市潮安区环境保护局地址:潮安区政府综合楼二楼
联系人:孙丹洁联系电话:0768-5811190
传真:0768-5810511邮编:515638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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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潮州市潮安区环境保护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潮安   广东   中标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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