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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8日厦门市海沧区妇幼保健院于下午发布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8月28日

时间:2018-08-28 16: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厦门市海沧区妇幼保健院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475498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福建厦门市海沧区妇幼保健院 发布关于:2018年08月28日厦门市海沧区妇幼保健院于下午发布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8月28日的信息
来源:福建厦门市海沧区妇幼保健院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厦门市海沧区妇幼保健院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28日厦门市海沧区妇幼保健院于下午发布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8月28日

受厦门市海沧区妇幼保健院委托,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350205]HC[GK]2018028、医疗设备采购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1、招标编号:[350205]HC[GK]2018028

2、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数量品目号预算合同包预算投标保证金
1
1-1恒温箱 1(台)8,000.0000
1-2全自动特定蛋白系统 1(套)60,000.0000
1-3医用显示器 1(台)50,000.0000
1-4电动流产吸引机 1(台)2,000.0000
1-5氦氖激光治疗仪 1(台)20,000.0000
1-6全自动血压计 1(台)17,000.0000
1-7多普勒胎心仪 1(台)2,500.0000
1-8空气消毒机 2(台)14,000.0000
1-9经皮黄疸监测仪 1(台)15,000.0000
1-10牙科综合治疗床 1(台)40,000.0000
2285004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3)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6)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由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等。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其附件的有效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资料。
由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等。投标人须根据投标医疗器械的类别,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资料。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8-28 15:39 报名截止时间:2018-09-12 15:39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9-19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9-19 09:00,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霞阳南路9号新阳大厦14层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开标厅2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厦门市海沧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198号

   联系人姓名:钱工

   联系电话:0592-6084075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2-6588356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8-08-28





来源:福建厦门市海沧区妇幼保健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项目   设备   医疗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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