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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8日新郑市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基地于下午发布新郑市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基地关于原办案楼改造为培训住宿楼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28日

时间:2018-08-28 16: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新郑市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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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475719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河南新郑市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基地 发布关于:2018年08月28日新郑市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基地于下午发布新郑市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基地关于原办案楼改造为培训住宿楼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28日的信息
来源:河南新郑市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基地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新郑市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基地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28日新郑市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基地于下午发布新郑市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基地关于原办案楼改造为培训住宿楼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28日

 新郑市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基地关于原办案楼改造为培训住宿楼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基地的委托就 新郑市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基地关于原办案楼改造为培训住宿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新郑市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基地关于原办案楼改造为培训住宿楼项目

1.2采购编号:新采购-2018-167;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1.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1.8预算金额:3421593.36元

1.9定标方式:采用综合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1.10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二、报名条件:

2.1投标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2(1)报名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班子需提供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投标人须把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里)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3.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重要通知(或办事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投标企业网上注册会员的通知》流程,再进行网上报名。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班子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及其无在建承诺书;

(2)提供2016年或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须签字并盖章)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18年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企业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之日起以来的所有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7)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最新查询截图;

(以上所有材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本条第7项不需提供原件,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四、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6日17:00整。

五、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缴纳

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保证金 

5.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68000元(人民币陆万捌仟圆整)

5.2、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5.3、保证金支付日期:2018年8月28日至9月6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4、保证金账号信息: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1514

或者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888100020006438

5.5、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会员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及标书下载,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专区《谈判商操作手册》。(注:每个标段可任选一个账号进行缴纳;按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支付保证金后自行下载;

本项目标书费500元整/份,在开标当天,由代理机构现场收取。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27日上午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基地

联系人:孙先生电话:18638256061

地  址:新郑市龙湖镇祥安路

代理机构: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8538189159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2号楼4层191号


来源:河南新郑市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基地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新郑市   新郑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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