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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8月29日普洱市国土资源局于下午发布普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复核作业单位入围采购招标公告8月29日
普洱市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复核作业单位入围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普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对普洱市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复核作业单位入围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网==》
2.采购内容 2.1普洱市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复核作业单位入围采购(本次采购确定2018年—2021年(三年)进行项目工程量复核的入围单位7家;备选2家)。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测量、地形测量等测绘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社保证明),同时具有测绘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作业能力。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4投标人近三年在云南省范围内至少承担过1项及以上类似业绩(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复核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意见等证明材料、并附业主的有效联系方式)。 注:(1)投标人如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评审时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投标被否决,如已入围的将取消其入围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各潜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公告所示的资格条件,我招标代理机构只审查公告中要求携带的资料,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以评审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3.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普洱办事处【地址:普洱市文华路22号(普洱市思茅区茶林苑小区203铺面)】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9 月 21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普洱市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老师 联 系 人:黎 程 电 话:13577987537 电 话:15008716777
来源:云南普洱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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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资格 昆明 普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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