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29日伊通满族自治县华瑞米业有限公司于下午发布伊通满族自治县华瑞米业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晒台维修、地中衡基础建设、车间上下水防水维修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29日
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伊通满族自治县华瑞米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伊通满族自治县华瑞米业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晒台维修、地中衡基础建设、车间上下水防水维修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华瑞米业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晒台维修、地中衡基础建设、车间上下水防水维修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JLHT-2018-148-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洪水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4666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华瑞米业有限公司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杨军 187434669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洪水0431-8846662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民主大街22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伊通满族自治县华瑞米业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晒台维修、地中衡基础建设、车间上下水防水维修建设工程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8〕12文件、吉建管[2015]50号文件)。3.3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1.592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29日 09:00 至 2018年09月04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东民主大街222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东民主大街222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伊通满族自治县华瑞米业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晒台维修、地中衡基础建设、车间上下水防水维修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HT-2018-148-C 1. 招标条件 伊通满族自治县华瑞米业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晒台维修、地中衡基础建设、车间上下水防水维修建设工程项目已委托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业主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华瑞米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华瑞米业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晒台维修、地中衡基础建设、车间上下水防水维修建设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JLHT-2018-148-C 2.3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工期:20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8〕12文件、吉建管[2015]50号文件)。 3.3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9月19日9:30时(北京时间)。地点: 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有权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伊通满族自治县华瑞米业有限公司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杨军 电话: 1874346691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民主大街222号 联系人:吕洪水 电话:0431-88466626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来源: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华瑞米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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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伊通满族自治县 招标 资格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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