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关于安康市妇幼(8月)保健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8月29日
陕西金希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康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JXDCG2018008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安康市高新区 联 系 人:成定菊 联系方式:1310927090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金希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滨区老城街道办事处兴安社区大桥路14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915-309355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心电监护仪10台。 2、项目用途:医院自用。 3、采购预算:28万元 4、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三证合一企业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如是生产厂家投标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是代理(经销)商投标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登记表及附表)(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质,会议现场须提交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供现场审验,缺项或审核不合格的,将自动丧失参会资格。 凡愿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介绍信和网上报名回执单购买谈判文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8月31日 (节假日除外)(每天09:00-12:00,14:30-17:00) 2、发售地点:大桥路14号煌上煌酒店三楼B会议室 3、谈判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还。 4、报名及下载文件: (1)投标供应商应按《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互联网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的公告》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网址: http://ak.sxggzyjy.cn/fwzn/004002/20170828/fc85a537-69ff-4348-8613-373aca4165fa.html (2)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memberLogin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九、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7日09时30分 2、谈判时间:2018年9月7日09时30分 3、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第四开标室 (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 十、采购项目联系单位:陕西金希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915-3093555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账 号:6105 0166 3711 0000 0321 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3、保证金须从对公账户转入,请务必在缴纳时备注采购项目名称简写,没备注保证金缴纳项目的视为无效保证金。 陕西金希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
来源:陕西安康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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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谈判 陕西 招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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