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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30日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沧廊(京沪)公路资运营管理处于下午发布廊沧高速公路沧州市段K92+953-K109+609段路面中修工程施工8月30日

时间:2018-08-30 11:1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沧廊(京沪)公路资运营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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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479810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河北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沧廊(京沪)公路资运营管理处 发布关于:2018年08月30日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沧廊(京沪)公路资运营管理处于下午发布廊沧高速公路沧州市段K92+953-K109+609段路面中修工程施工8月30日的信息
来源:河北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沧廊(京沪)公路资运营管理处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沧廊(京沪)公路资运营管理处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30日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沧廊(京沪)公路资运营管理处于下午发布廊沧高速公路沧州市段K92+953-K109+609段路面中修工程施工8月30日

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6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K92+953-K109+609段路面中修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73480200001
项目联系人:齐桂荣
项目联系电话:15833770768
采购人: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沧廊(京沪)公路资运营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北大道沧廊(京沪)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处
采购人联系方式:15833765672
代理机构:沧州市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国际C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2019896
预算金额:3514.26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9月2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8-3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9-0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F环岛(沧州市北京路和吉林大道交叉口)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投标人投标。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后,于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F环岛(沧州市北京路和吉林大道交叉口)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9月26日9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 时30 分至09 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地址:沧州市吉林大道与北京路交叉口)。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内容保持一致,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并留影备查。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前款要求到场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来源:河北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沧廊(京沪)公路资运营管理处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项目   吉林   工程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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