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30日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于下午发布锅炉采暖运行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30日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锅炉采暖运行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锅炉采暖运行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Y1804G183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金玲 项目联系电话:133598487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 联系方式:张少龙4006998787-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金玲13359848733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 F 座写字楼2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项目名称:锅炉采暖运行业务外包服务项目。2.2 地点:伊春机场。2.3 规模:供热面积约10219平方米,两台2吨燃煤锅炉及配套的供热系统。2.4服务周期:1个供暖期,即2018年10月1日-2019年5月31 日。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专业制造、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2.6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所包含的煤炭(约700吨)、锅炉维护及运行、管道维护、锅炉清洗、检测等服务的所有工作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物业管理业务或热力供应业务或锅炉及辅助设备专业修理等能完成此项服务的相关业务范围)、投标人同时还须具备有效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5年08月01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无不良经营行为,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2投标人应至少配备管理人员1名、司炉工4名,且以上设备操作人员均须具备司炉证书;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30日 09:00 至 2018年09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进行投标登记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本项目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 7.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7.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网站(http://www. hljcyzb.com)发布。
来源:黑龙江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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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中标 伊春 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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