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31日集安市水利局于上午发布集安市水利局水利局关于河长制办公室编制治理与保护规划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31日
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集安市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水利局关于河长制办公室编制治理与保护规划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水利局关于河长制办公室编制治理与保护规划的项目 项目编号:LNFYZBDL-JL18-198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0435-621677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集安市水利局 地址:集安市鸭江路1111号6楼 联系方式:付主任0435-62167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褚 工18243593033、15398784028 代理机构地址: 集安市北城小区16号楼3单元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水利局关于河长制办公室编制治理与保护规划的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水利局关于河长制办公室编制治理与保护规划的项目》已由集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部门集中采购2018-93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集安市水利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集安市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水利局关于河长制办公室编制治理与保护规划的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LNFYZBDL-JL18-198C; (3)招标内容:编制河长制治理与保护规划(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金额:人民币88万元(¥880,000.00元); (5)供货期要求:合同订立后15天内完成; (6)供货地点:集安市水利局; (7)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内采购清单的技术参数、技术要求及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相关经营许可的企业; (3)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投标人资格声明;4)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08月31日至2018年09月0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地点:到集安市北城小区16号楼3单元1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原件或五证合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声明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9月27日上午10:00分整,接收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7008号国盛大酒店13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本项目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7日上午10:00分整,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7008号国盛大酒店13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信息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集安市北城小区16号楼3单元1楼 联系人:褚 工 邮 箱:67185376@qq.com 电 话:18243593033、15398784028 招标人:集安市水利局 地 址:集安市鸭江路1111号6楼 联系人:付主任 电 话:0435-6216771 2018年08月3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相关经营许可的企业;(3)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投标人资格声明;4)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31日 08:30 至 2018年09月0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到集安市北城小区16号楼3单元1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原件或五证合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声明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6日 16: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7008号国盛大酒店1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来源:吉林集安市水利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资格 招标 辽宁 集安市
上一篇: 2018年08月31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于上午发布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兴隆山高家小学换热站新建电配套工程公开招标公告8月31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吉林集安市水利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