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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项目】大型设备集中吊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2)招标
【项目】大型设备集中吊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2)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大型设备集中吊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2)(招标项目编号:0747-1860SITCX316),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无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大型设备集中吊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2):
(1) 招标范围:本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将大型设备集中吊装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标段二包括80万吨/年对二甲苯装置、220万吨/年
加氢裂化装置、2# 26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含芳烃抽提装置)、45万吨/年炼厂干气预精制装置、20/50万吨/年EO/EG装置、20/45万吨/年
PO/SM装置、10/3万吨/年MTBE/丁烯-1装置、火炬系统等8套装置或单元的大型设备集中吊装工程。
(2) 本次招标范围仅包含标段二,其集中吊装的大型设备界面划分如下:单件重量大于等于80吨的静设备(含塔器、换热器、容器)或
设备高度大于等于60m的塔器。不包括转动设备、机组、钢结构框架、加热炉模块、管线等。
(3) 备注:以上设备重量包含设备本体重量、不可拆卸的固定件重量,不包含劳动保护、附塔管线、保温材料、电仪材料以及吊耳、吊
钩、吊索具等物件的重量。
(4) 工作内容
① 负责集中吊装大型设备的吊装策划、方案编制、组织协调、计划统筹、吊装实施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大型设备吊装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论正和审核;
2) 吊装方案的编制、论正、审核;
3) 大型设备吊装进度计划的编制、优化、更新、落实、控制;
4) 除两台EO反应器外,其他设备吊耳、吊盖等吊装工件的设计、审核、现场验收、现场检测、确认;
5) 负责对业主提供的EO反应器吊耳设计图(详见附件9)进行受力核算,并确认和接受其适用性;
6) 大型设备吊装机具、吊索具的落实、组织、管理;
7)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质量保正体系的建立;
8) 负责所有大型设备吊装工程相关的地基处理及检验和土建基础施工工作,以及所有大型设备在吊装区域摆放位置的地基处理及检验,
并提出场地预留的范围;如有设计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院进行设计工作;
9) 提出设备装车要求;
10) 吊车在承包商技术方案中指定位置组车;
11) 负责非自卸大型设备在吊装区域的现场卸车;
12) 负责将为满足“穿衣戴帽”需要而留下的鞍座,在吊装完成后运卸至业主指定地点;
13) 负责提供设备现场摆放所需的支墩;
14) 负责摆放支墩,支墩的位置、空间、承载力需满足地面安装附塔管线、劳动保护等的重量和空间需求;
15) 大型设备吊装前检查、确认;
16) 将大型设备按已审批的吊装施工技术方案吊装就位,并配合找正;
17) 吊索具摘除,吊车拆车、移位;
18) 吊装后,场地清理,并按业主要求恢复;
19) 大型设备吊装中间交接、工程交工工作;
20) 如果采用门式起重机,负责到项目所在地的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1) 大件吊装单位的现场办公临建建设,吊装机具临时堆场的建设;
22) 如需要,负责现场调整设备方位(转个);
② 暂列部分大型设备的现场内二次倒运,具体实施以业主委托为准;
③ 暂列从重件码头到吊装现场的超限设备运输道路地基处理,具体实施以业主委托为准;
④ 桅杆吊及门机相关工作(桅杆吊招标技术要求详见附件8)。
(5) 预估工程量
1、预估大件吊装设备数量114台,吊装总重量约27878吨(详见附件1:大型设备吊装清单)。最终大件吊装设备数量、重量以业主实际批准
为准。
2、暂列大型设备的现场内二次倒运40台,具体实施数量以业主委托为准;
3、从重件码头到吊装现场的超限设备运输道路地基处理,包括运输道路加宽、加大转弯半径等处理,暂列处理面积约40000m2。具体实施面
积和技术要求以业主委托单及确认单为准。
注:1)以上预估量不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也不代表业主对投标人做出的工程量承诺。实际工程量以业主下发的委托单及工程量计量结果为准
。
2)投标期间如附件1清单内容和招标图纸不符,以清单为准进行报价。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
正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投标人必须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组织;
(4)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 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资质。
② 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正正书;
③ 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正书。
正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相关正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人信誉良好,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发布之日,无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或重
要责任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不超过1次,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一般事故不超过3次,事故责任认定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
为准,事故定义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正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以投标人的承诺函或书面正明材料为准,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同时提供原件。
(6) 投标人业绩要求:
① 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1项单台设备或模块吊装重量1000吨及以上的吊装业绩。
正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相关的业绩合同关键页(必须包含封面、签字页、工程规模、委托范围、合同金额等)、批准执行的吊装
方案或工程中交正书或交工验收正书复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
否决。
(7) 投标人设备要求:
① 具有1台2000吨级及以上的履带式吊装机械或门式起重机。
正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吊装机械所有权正书(能够体现吨级)的复印件;对于属于租用性质的,除所有权正书外,还需
提供双方的租用协议和所有人对租用协议有效的正明文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考虑到可能出现多家(2家及以上)潜在投标人租用同一台吊装机械时,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无法提供吊装机械所有产权正书原
件的情形,招标人现明确:允许以产权所有人提供的《说明》代替吊装机械所有产权正书原件。
《说明》主要内容包括:出租人因同时租赁吊装机械给不同的投标人,已将吊装机械所有产权正书原件交由A单位,造成B单位不能在投标文
件递交时提供吊装机械所有产权正书原件,特此正明。该说明文件由以产权所有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和盖章。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7日
获取方法: 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2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9月2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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