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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招】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餐饮服务招标
【招】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餐饮服务招标
一、招标条件
受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公司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2019年)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2019年)。
招标单位: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河北省曹妃甸工业区。
招标内容:职工食堂及附属小餐厅的餐饮服务。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正正书(正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3项,且单项年度服务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的餐饮服务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正或者食品经营许可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年9月5日09时00分到2018年9月10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8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25日17时0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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