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2018)市水务局大庆市本级国家水资源监控站点建设及设备采购A项目变更通知9月6日
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1817项目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应采购单位申请,现对DZC20181817大庆市水务局大庆市本级国家水资源监控站点建设及设备采购A项目进行变更,具体变更通知如下: 一、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9月10日17时0分。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9月10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谈判时间变更为:2018年9月13日9时30分。(9时30分前到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签到等候区签到,否则投标无效)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5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