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童王小区、殷家花园、百丈花园、中山华庭、盛世东方等小区雨污水疏通检测及阳台污水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81313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自用 四、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入围单位数量 | 项目采购预算 | 1 | 项目一:潘火街道辖区内童王小区等小区雨污水疏通检测及阳台污水改造工程 | 含雨污水疏通检测及阳台污水改造等污水零直排提升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网==》
| 2家 | 290.00万元 | 2 | 项目二:潘火街道辖区内殷家花园、殷家花园、百丈花园东莺小区雨等小区污水疏通检测及阳台污水改造工程 | 190.00万元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管道检测或相关内容;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9月6日至 2018年9月26日,上午8:30-11:15 ;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投标人直接登陆(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发售截止时间前缴纳标书费并致电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进行确认。(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邮箱:719126619@qq.com) 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直接传真或发邮件至我司前台标书发售人员,并且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联系人、手机号及邮箱,如未按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 2.3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注: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帐号:31010122000005488 户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 .00元 供应商应于2018年9月27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等形式交至以下帐户: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支行 账 号:8101410130209304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574-88225170,传真:0574-28830175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按《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如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子包)缴纳保证金的,还需要注明标段号(子包号),未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子包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3、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8年9月29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鄞州城投大厦内,春江花城对面, 百盛商务楼东边,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9月29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鄞州城投大厦内,春江花城对面, 百盛商务楼东边,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城区诚信路668号; 采购人联系人:钱先生 电话:0574-88386867 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单琛耘、李艳、张亮、徐承、王鸯鸯、杨未、邬力; 联系电话:0574-88090150 传真:0574-87425386 十二、供应商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