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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招】贺兰县立岗镇民乐村社区阵地扩建项目招标
【招】贺兰县立岗镇民乐村社区阵地扩建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以贺经改复【2018】113号文批准。招标人为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贺兰县立岗镇民乐村社区阵地扩建项目
2.2招标编号:NXITC180309G017
2.3招标范围:建设党群活动中心建筑面积276.25平方米,建筑层数为1层,绿地面积178.4平方米,硬化面积247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包含旗台、绿化、10立方米化粪池等),以及水、暖、电、等外网建设。
2.4建设地点:立岗镇民乐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正书。
3.2 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5 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自行查询盖投标人公章。
3.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6日到2018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5.1 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2 授权代理人身份正、法定代表人身份正明。
5.3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正书副本。
5.4 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自行查询盖投标人公章。
5.5 报名时携带上述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资料需装订整齐,未完整提供以上报名资料的,报名申请将被拒绝。
5.6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7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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