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07日西宁市城中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于上午发布2018年城中区公厕改扩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9月7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2018年城中区公厕改扩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宁市城中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委托,拟对2018年城中区公厕改扩建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宁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