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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标讯』辽宁杨树湾一期47.5MW风电场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
标讯』辽宁杨树湾一期47.5MW风电场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
工程招标
1. 招标情况
受朝阳天润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辽宁杨树湾一期47.5MW风电场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辽宁杨树湾一期47.5MW风电场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
实施地点: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杨树湾镇
工期:2018年9月31日,计划竣工时间:2019年1月31日。若开工时间滞后,则竣工日期相应顺延,但总工期122天不变。承包人不得因开工时间推迟或提前而向业主提出索赔。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风机平台及其边坡及箱变区覆土、平整、撒播草籽、栽植攀援植物恢复植被;道路浆砌石排水沟、沉沙池、干砌石挡坎、覆土、坡面平整、栽植攀援植物栽植乔木和撒播灌草绿化;道路临时占用部分覆土、坡面覆土平整;升压站及进站道路绿化;集电线路塔基区平整和撒播草植被恢复、弃渣场剥离表土、挡墙、排水沟、覆土、平整、栽植乔木和撒播灌草植被恢复、施工场地覆土、平整和撒播灌草植被恢复等工作。且根据环保、水保设计及环保、水保批复、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对风电场升压站、道路、弃土场、风机安装平台、集电线路基础、单独开挖电缆沟、各项施工临时措施场地等位置的植被恢复工程、三年养护期相关植被恢复施工的维护、相关民事协调等工作,并负责环保局、水利局等主管部门的关系协调、负责相关验收工作并取得相关所需批复文件。
根据水土保持设计方案,进行水土保持施工工作,促进本工程水保施工按目标实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承包人应完成本标施工图纸所示全部项目施工以及为完成工程所需的除发包人已提供外的全部临时工程和施工辅助设施设备的采购、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和拆除等。
本合同未包含的其他工程项目
属于本工程但不属于本合同投标人承担的永久性工程项目将由其他投标人承担,其他工程项目如果与本合同的工程发生冲突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友好协商解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公路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苗木种植等相关内容的即可。
4)独立承揽过类似工程,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及业主评价。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9月3日到2018年9月24日通过网上支付并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现场踏勘
不统一组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6.1 上述投标文件必须于2018年09月25日上午9:30前送至 ,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若投标文件未能于上述日期和时间之前送达,则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并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6.2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于2018年09月25日上午9:30 公开开标,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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